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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一十四章张复北(1 / 2)

不至于,真不至于。

现在的大明真不至于把那小废物也拉上战场的地步。

用这玩意打造一支军队送上战场,是打算萌死对方吗?

而且他对巩永固说的也不是假话。

蚊子真的太多了。

每个人都听过蓝蓝的天上白云飘,每个人都听过纵马草原的畅快淋漓。

但一定没人告诉你,草原上的蚊虫遮天蔽日。

一鞭子下去,天上能出现一道裂缝。

蚊虫多到伸手握拳就能抓一把的地步,这种环境上厕所就等于自杀。

必须速战速决,所以游牧民族是没有内裤的。

这就衍生出了另外一种归属感,来到大明的蒙古女子真的爱上了大明。

毕自严这个人的强大,不止对商业布局有着敏锐的嗅觉,更有着无与伦比的前瞻性。

他在还没和蒙古互贸的时候就曾上奏。

漠北牧女无亵袴,便不净拭,垢积腥臊刺鼻。

秽积成疾,诸早亡。

蒙古女子的命运很悲惨,甚至悲惨程度还要超过中原妇人。

自然条件太恶劣,地位太过低贱。

她们是奴隶、是财产,有的时候甚至是食物。

严重的妇科病再加饮食单一消化不良,游牧而居,蚊虫风湿等病症叠加。

蒙古女子的平均寿命不超过四十岁。

而草原一旦发生瘟疫,牛羊成片死亡根本控制不住的原因。

就是蚊虫。

牛羊瘟疫随后传播给人,漠北蒙古自然消亡的小型部落多不胜数。

宣府。

这里是大明北关要地,乃军镇所在。

第一批进入大明的蒙古人以女子为主,且都是年纪不超过十六岁的蒙古未婚配女子。

但随着和蒙古之间的互贸,以及水泥路的修建让这边关重镇成了交通要道。

再无肃杀战争。

有的只是每日不停出关入关的车马,以及渐渐开始多起来的蒸汽卡车。

这里生活着很多蒙古人,但都是妇人和孩童。

他们的部落被其他部落击败吞并,然后吞并他们的部落又被其他部落吞并。

最后这些人被大明所救,从而在进入大明生活。

这其中带着个把孩童的妇人最多,自然形成和大明人组建了家庭。

一名六七岁的蒙古男童,穿着大明学堂的小小书生袍。

背着大明制式小小书包,就连发髻都被梳成大明样式。

但小脸上的红血丝,以及那和中原人有着明显不同的五官。

让他看起来格外扎眼。

他跟随娘亲来到宣府生活,四岁那年来的,父亲是一个大明退役老卒,腿有残疾。

如今在宣府之内修车。

以前是修马车,如今是修理那呜呜自己能跑的蒸汽卡车。

这个蒙古孩童会说汉话,也有汉人的名字。

张复北。

“蒙古鞑子、蒙古鞑子...滚出大明...”

“等我长大从军..必斩蒙古鞑子狗头...”

一群身穿同样小小书生袍的小不点,一边骂着一边远去。

而满身脚印的张复北捡起地上的书包,抹了一把小脸上的眼泪。

他喜欢这里,但这里的人并不喜欢他。

抱着小小书包,再次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和汗水低头回家。

每天都是这样。

他的鞋子上有着一颗小小的绒球,那是隔壁赵奶奶给他缝上去的。

一走路小绒球就会抖动,他很喜欢。

但刚刚进入学堂就被薅了去,因为同学们说他不配。

这是大明孩童才能穿戴的,蒙古鞑子就应该滚回草原去。

小小的影子在大街上笨拙的移动,就如小小的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被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