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
“那是你们用命换来的!”
“今天,奥斯曼人来了,大炎朝廷的狗官来了!”
“他们想抢走我们的金子,抢走我们的命!”
“你们说,怎么办?”
“杀!”
“杀!”
“杀!”
喊杀声,震天动地。
沈砚没有指挥。
他只是坐在阵后,看着。
看着那些为了金币,像疯了一样冲上去的士兵。
看着那些为了保住脑袋,而不得不拼命的军官。
这是一场用金钱驱动的战争。
一场没有荣誉,只有利益的战争。
但沈砚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赢。
哪怕是用最卑鄙的手段,也要赢。
战斗,从早上,杀到晚上。
十万联军,竟然被杀退了。
不是因为岳家军多勇猛,而是因为岳家军太想发财了。
他们杀了敌人,就冲上去抢金币。
抢了金币,就往回跑。
联军根本挡不住这种不要命的打法。
十月十五,捷报传来。
联军大败。
死伤三万,退兵百里。
沈砚坐在金库旁,看着那些抢回来的金币。
金币上,沾满了血。
他拿起一枚,擦了擦。
金币上,刻着四个字:“复国通宝”。
那是大夏的钱。
是用念夏的命,换来的钱。
“参军,”阿古珞走过来,满身是血,“我们赢了。但……”
“但什么?”
“但我们的士兵,也开始变了。”阿古珞担忧地说,“他们眼里,只有金子。为了抢金币,他们甚至会互相残杀。刚才就有几个士兵,为了抢一箱金币,把同袍给杀了。”
“这是代价。”沈砚平静地说,“我们用金钱唤醒了他们的欲望,就必须承受欲望的反噬。”
“那怎么办?”
“设立军法。”沈砚说,“抢敌人的金子,可以。抢自己人的金子,杀无赦。”
“还有,”沈砚看着远方,“我们要尽快离开哈密。”
“为什么?”
“因为这里太富裕了。”沈砚说,“富贵,能养人,也能腐蚀人。我们的军队,不能再待在这里了。我们要去更艰苦的地方,去磨练他们。”
“去哪儿?”
“去天山。”沈砚指着那座高耸入云的雪山,“去那里,建立我们的新都。”
“在天山上,没有金子,只有冰雪。”
“我要让这些被金钱腐蚀的士兵,重新变回人。”
十一月初,大雪封山。
沈砚带着十几万百姓,离开了哈密。
离开了这座金色的城市。
他们向着天山,进发。
这一次,没有财宝,没有粮草。
只有一条路。
一条通往天国的路。
也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沈砚走在最后。
他回头,看着那座越来越远的哈密城。
看着那座曾经给了他们希望,也给了他们贪婪的城市。
他摸了摸腰间的佩剑。
那是念夏的剑。
剑,很冷。
像天山上的雪。
“念夏,”沈砚低声说,“叔叔,要带你去看,真正的,大夏的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