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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在少女们身旁(11)(2 / 3)

这种相象是最捉摸不定的,但是可以说这毋宁是一个头衔。人们反复地说:布洛克?哪一个?奥马尔公爵吗就象人们说:缪拉公主?哪一个?(那不勒斯)王后②吗?一样。某些其它细小的迹象最后又赋予他那与什么人物相似的眼睛以某种所谓的与从不同。布洛克还没有富到拥有一辆马车的地步,某些日子他从马车公司租一辆两匹马拉的维多利亚式敞篷马车穿过布洛尼森林。他有气无力地斜躺在马车里,两个手指头按在太陽穴上,另外两根手指托住下巴。如果不认识他的人因此认为他是一个装腔作势的家伙,家里人则确信,要论帅,所罗门大叔简直可以胜过格拉蒙-加德鲁斯③。他属于那种人:因为他们曾经和《激进报》④主编在巴黎林荫大道⑤一家饭馆中同桌用过饭,所以他们去世的时候,这家报纸的交际纪事栏里会称他们为巴黎人熟悉的面孔。

①真奥马尔公爵(1822-1897)为路易-菲利浦的第四个儿子。在阿尔及利亚屡建战功。著有《孔德亲王传》,1871年进入法兰西学院。②唯一当过那不勒斯王后的缪拉公主是拿破仑的妹妹卡洛琳娜·波拿巴。她嫁给了缪拉。缪拉1808年被封为那不勒斯王。③格拉蒙-加德鲁斯(1808-1865),是帝国时代一位将军的儿子,由路易-菲利浦养大。他由于行为不端而逃至东方度过晚年,遗嘱中将其财产传给德·克拉医生和一个风靡一时的女演员。④《激进报》创办于1871年,为巴黎一份左翼日报。1881年转入维克多·西蒙及亨利·马莱手中,1885年时发行四万份以土,到1912年时仍发行三万份以上。⑤指巴黎市内巴士底广场与玛特莱广场之间的林荫大道。

布洛克先生对圣卢和我说,贝戈特对于为什么他布洛克先生,不和贝戈特打招呼知道得清清楚楚,以至每当贝戈特在戏院里或俱乐部里远远看见他时,总是回避他的目光。圣卢面孔绯红。因为他考虑到这个俱乐部大概不是自己父亲曾担任主席的赛马俱乐部。另一方面,这可能是一个相对说来很封闭的圈子,因为布洛克先生说:如今贝戈特要去的话,人家是不会接待他的。所以圣卢诚惶诚恐地生怕低估了对手地问道,这个俱乐部是不是王家街的那一处。圣卢家族认为那一处是不上等的,他知道有某些犹太人在那里受到接待。

不是,老布洛克先生回答,一副不在意、骄傲而又羞愧的神情,是一个小圈子,但是令人愉快得多.叫加纳什俱乐部。那里的人对画廊评头品足相当厉害。

俱乐部主席不是鲁弗斯·以色*列爵士吗?小布洛克向父亲问道,为的是给他提供个机会,叫他撒个体面的谎,同时他也没有料到,这位金融家在圣卢眼中并不具有在他家里人眼中那样的威信。实际上,加纳什俱乐部根本没有鲁弗斯·以色*列爵士,只有他手下的一个雇员。但是这个雇员与自己老板的关系非常好,他可以使用大金融家的名片。布洛克先生要出门旅行,那条铁路的董事长正好是鲁弗斯·以色*列爵士,那雇员便送了一张名片给布洛克先生。因此老布洛克常说:我到俱乐部去,向鲁弗斯·以色*列爵士请教一下。那张名片叫他把列车长搞得晕头转向。

各位布洛克小姐对贝戈特更有兴趣,谈话又回到他身上,而不是继续谈加纳什。妹妹以极其严肃的口吻问哥哥:

这位贝戈特确实是令人惊异的一个椰子①吗?他是属于大人物,维利埃②或卡蒂尔③那样的椰子一类吗?她认为,为了说明有才华的人,除了她哥哥使用的那些词语以外,这世界上便没有其它词语。

我在好几次彩排时见过他,纳西姆·贝尔纳先生说,他很笨拙,是施莱米尔④式的人物。

①椰子指人,用作贬意。但布洛克的妹妹此处并不带有贬意。②(1889),其作品受到巴那斯派诗人的欢迎。③卡蒂尔·孟戴斯(1841-1909),被认为是巴那斯派的创始人。④这是祖籍法国的德国作家夏米索(1781-1838)的作品《彼得·施莱米尔》中的主人公,他将自己的影子卖给了魔鬼。在犹太-德国土话中,施莱米尔的意思是白痴。

对夏米索寓言故事的这种影射倒丝毫不是什么严重的事,但是施莱米尔这个形容词是半德语半犹太语的方言组成部分,在自己家里用一用,叫布洛克先生心花怒放,但是在外人面前,他觉得太庸俗,不合适。所以他狠狠瞪了自己的叔父一眼。

他很有才华,小布洛克说。

啊!他妹妹表情严肃地说道,似乎是说,如果这样,我说的话是情有可原的了。

所有的作家都有才华,老布洛克轻蔑地说。

据说他就要自荐进法兰西学院呢!他儿子说,举起叉子,眯起眼睛,魔鬼般冷嘲热讽的表情。

算了吧!他的学问不够,老布洛克答道。他对法兰西学院似乎不像他的儿子和女儿那样怀着轻蔑,他的口径不够。

再说,学院是一家沙龙,贝戈特没有立足之地,布洛克太太的叔父宣称,她就要继承他的遗产了。这是个无害而温和的人物。只要听到他的姓贝尔纳,说不定就能唤醒我外祖父的诊断天才,但是这个姓又与他那面孔不够协调。他的面庞似乎是从达里奥斯宫带回来,又经过迪欧拉富瓦①夫人复原的,如果他的名字纳西姆,被某个热切希望给这个苏斯面孔加冕的业余爱好者选中,没有让霍尔萨巴德②的兽身人面雄牛翅膀在这面孔之上翱翔的话。但是布洛克先生不断地侮辱他的叔父,也许是因为他这个出气筒那和善的面孔叫他来火,也许是因为纳西姆·贝尔特先生已经付清了别墅的款项,受益者希望表现出自己保持着独立,根本不想用什么甜言蜜语去竭力保住自己要从这位阔佬那里继承来的遗产。

①迪欧拉富瓦夫人(1851-1916)与丈夫一起于1885年参加了苏斯·达里奥斯宫殿的发掘工作。她将一幅壁画复原,壁画表现猎狮的场面,现存卢浮宫。她是乔治·迪欧拉富瓦教授的侄女。②霍尔萨巴德为公元前八世纪末萨尔恭二世国王所建之亚述新帝国之首都。萨尔恭王死时,此城亦被弃。遗址在1843-1855年之间先后为法国考古学家所发掘,卢浮宫现存几件该城的绘画和雕刻,尤为著名的是兽身人面雄牛,高4.2米,有五蹄,正面看侧面看均可。这些雄牛是该城城门的守卫者。

使这位阔佬特别不快的,是人们当着旅馆侍应部领班的面那样粗暴地对待他。他咕咕哝哝地道出一句谁也不明白的话,人们只能辨别出米煞在的话几个字。米煞在圣经中是指上帝的侍者①,在他们内部,布洛克家的人使用这个词来指仆人,每次都为此而嘻笑,因为他们确信,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那些仆人自己都不明白,这使纳西姆·贝尔纳和布洛克先生更加突出感到他们作为主人和犹太人的双重特点。但是有客人的时候,这后面一种心满意足的原因便变成了不满的一个原因。所以,布洛克先生听到他的叔父说米煞时,觉得他未免过分暴露了他那东方人的一面。这与一个卖身的女人请了自己的几个女朋友和一些像样的人前来作客,如果那些女朋友影射她们自己干的营生或者使用一些难听的字眼时,她会着恼是一样的。所以,叔父的请求根本没有对布洛克先生产生任何效果,布洛克先生大发雷霆,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他不失任何时机地辱骂这位可怜的叔父。

当然,有什么平庸而一本正经的蠢话可以说的时候,可以肯定,你是不会错过这种时机的。如果他②在这儿,你肯定第一个上去舔他的脚!布洛克先生大叫起来,而伤心的纳西姆·贝尔纳先生将他那萨尔恭国王的卷胡子朝盘子低下去。我的伙伴自从也留了胡子以来,与他的叔祖父十分相像,他的胡子也是短而卷曲,微微发蓝的。

①据圣经·旧约,米煞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所派管理巴比伦事务的三个人之一。②此处的他,系指贝戈特。

怎么,你是德·马桑特侯爵的儿子?我与他很熟,纳西姆·贝尔纳先生对圣卢说。

我想,他所说的熟,那意思与老布洛克说他认识贝戈特是一个意思,就是说,见过。

但是他又加了一句:你的父亲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这时小布洛克已经满面绯红,他的父亲看样子深深不快,各位布洛克小姐掩口而笑。这是因为纳西姆·贝尔纳先生喜欢吹嘘,已经养成了不断说谎话的习惯。布洛克先生及其子女也有这种爱好。例如,出门旅行,住在旅馆里,纳西姆·贝尔纳先生待所有的人都聚集在餐厅里,正吃午饭的中间,要他的贴身男仆将所有的报纸送到餐厅里来,好叫人看清楚他是带着贴身仆人出门旅行的。老布洛克有条件的话,也会这样做。对于他在旅馆里交上的朋友,这位叔父说自己是参议员,这个吗,他的侄子可永远不会这么干。他可以肯定人家有一天会知道这个头衔是假冒的,但是这也无济于事,他在当时无法抵制要把这个头衔授予自己的那种需要。

布洛克先生对他叔父的谎言和这些谎言给他惹来的麻烦深以为苦。

你们别在意,他特别好吹牛!他低声对圣卢说。这么一说,圣卢倒更有兴趣了,因为他对说谎者的心理活动非常想知道个究竟。

雅典娜称伊塔克人是最会说谎的人,他比伊塔克人还要厉害,我们的伙伴布洛克又补充了一句。①

啊呀!这可真是!纳西姆·贝尔纳大叫道,我怎么会料到和我朋友的儿子一起进晚餐呢!在巴黎,我家里,有一张你父亲的照片,还有多少他的信!他一直叫我我的叔父,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是个风度迷人、神采奕奕的人!我还记得在尼斯,在我家的一次晚宴,那天有萨杜,拉比什,奥吉埃……

莫里哀,拉辛,高乃依,老布洛克冷嘲热讽地说下去。他的儿子继续完成这一串例举,又加上了普鲁塔克,米南遮,②迦梨陀婆③。

①布洛克在此卖弄自己的学识,他指的是《奥德修斯本记》第十三章,奥德修斯刚到伊塔克,在那里遇到一个收人盘问他的身分,奥德修斯对牧人存有戒心,就说了谎,然而这牧人正是雅典娜所扮,她责备奥德修斯不说真话。②米南遮(约公元前342-292年)是雅典喜剧家。③迦梨陀娑(公元前4-5世纪),印度诗人,《沙恭达罗》的作者,此书于19世纪译成法文。

纳西姆·贝尔特先生自尊心受伤,故事戛然而止。这位禁欲主义者自我剥夺了一项极大的快乐,直到晚宴结束,没有再开口说一句话。

戴钢盔的圣卢,布洛克说,这鸭子大腿很肥,著名的家禽献祭者又在上面洒满了祭奠的红酒,来,再吃点!

一般来说,老布洛克先生为儿子一个杰出的伙伴,抛出了关于鲁弗斯·以色*列爵士及其他人的故事以后,感到儿子已经感激涕零,便自行撤退,以便不要在中学生面前破坏自己的形象。不过,如果有什么特别重大的理由,例如他的儿子通过了考试,布洛克先生便会在惯常的轶事系列之上增加一个讽刺性*的感想。

这个节目,更确切地说,他是保留给自己的私人朋友的。小布洛克见到父亲为自己的朋友表演这个节目,为此而感到极度骄傲。只听得老布洛克说:zheng府简直不可原谅,竟然没有征求戈克兰先生①的意见!戈克兰先生已经告知,他对此极为不满。(布洛克先生自吹是反动分子,非常看不起戏子。)

老布洛克为了表示自己对儿子的两个拉巴登丝②郑重其事到底,吩咐送上香槟酒来,并且马马虎虎地宣布,为了招待我们,他已经为一个喜剧剧团当晚在游乐场的演出订了一个楼下前排座。听到这话,各位布洛克小姐和她们的哥哥满面红光,这简直太出他们意料了!老布洛克为未能搞到包厢而遗憾。所有的包厢全让人租去了。再说,他经常光顾包厢,坐楼下前排更舒服。只是,如果说儿子的缺点,即他的儿子以为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是粗俗的话,父亲的缺点则是吝啬。他称之为的香槟酒,是他叫人用一个水瓶给大家斟的一种小汽酒;他称为楼下前排座的,实际上是正厅后座,票价较之便宜一半。他象相信奇迹一般坚信通过神祗的干预,不论在餐桌上,还是在剧场里(实际上所有的包厢都空着),人们都发现不了差异。

①波努阿·贡斯点·戈克兰(1841-1909),为法兰西喜剧院极有威望的演员之一。1897年,他成功地上演了爱德蒙·罗斯当的《西拉诺·德·贝日哈克》一剧。②暗指拉比什的喜剧《鲁西纳街公案》(1857)。该剧叙述拉巴登丝寄宿学校两个同学所碰到的倒霉事。此处拉巴登丝成了老同学的代名词。

布洛克先生让我们将嘴唇在平酒杯他的儿子以坡深且陡的火山口这个名称来形容这酒杯内浸了一下之后,又让我们欣赏一幅画。他是那么喜欢这幅画,以至把它随身带到了巴尔贝克。他对我们说,这是一幅鲁本斯的画。圣卢天真地问他画上是否有画家的署名。布洛克先生红着脸说,由于画框大小的缘故,他叫人将署名裁掉了。不过这无关紧要,反正他不想将画卖掉。然后很快就把我们打发走,以便专心致志去阅读《zheng府公报》。各期报纸充塞房间,他非看不可。据他说,这是出于他在议会中所处的地位使然。究竟这地位的确切性*质如何,他并未对我们加以说明。

我带一条围巾,布洛克对我们说,因为西菲洛斯①和波瑞阿斯②正在争夺着盛产鱼类的大海,而且散戏以后我们只要耽搁一小会,就得到紫红手指的厄俄斯③初放晨曦时归来。对了,待我们走出门外,他向圣卢问道(我浑身发抖,因为我很快就明白布洛克用这种冷嘲热讽的口气谈论的人正是德·夏吕斯先生),前天上午我看见你在海滩上跟一个身着深色*上装的潇洒幽灵散步,那人是谁?

①西菲洛斯为希腊神话中的西风神。②波瑞阿斯为希腊神话中的北风神。③厄俄斯为晨曦女神,古希腊作家一般称她为长着玫瑰色*手指的女神。

是我舅父,圣卢回答,他被刺伤了。

可惜,布洛克根本看不出应该避免说蠢话。他笑得弯了腰:

恭喜恭喜,我本应猜想得到的,他非常帅,又长了一张高贵人家的愚蠢面孔。

您完全大错特错了,他非常聪明,圣卢怒气冲天地回击道。

我很遗憾,如果这样,他就不够完整了。再说,我很希望与他相识,就这类人我肯定能描写出合适的机体来。看这个家伙走过去,真叫人心烦。不过我可以对漫画式的一面轻描淡写,对于一个热爱句子的造型美和镢子的艺术家来说,这漫画式的一面从根本说是相当令人瞧不起的。请您原谅,他真是叫我捧腹大笑了好一阵。我要突出描写您舅父那贵族的一面,总的来说,他给人印象很深,而且继第一阵大笑过后,他依然给人风度翩翩的印象,使人难以忘怀。不过,这次他是对我开言了,有一件事,完全属于另一概念范畴,我想问问你。可每次我们在一起时,总有一位神祗,奥林匹斯山上的幸福居民,使我完全忘记了向你打听这件事。否则我早就打听到了,而且这个消息对我肯定非常有用。我在驯化外国动物的动物园遇见你同一个美人在一起,还有一位先生和一个长头发的小女孩伴着她。这位先生,我想在哪儿见过。可那个美人是谁呢?

我早就看出斯万太太不记得布洛克的名字,既然她对我说的是另外一个名字,而且她将我的同学视为某一个部的随员。后来我也从未想过要打听打听他是否进过那个部做事。但是,照斯万太太那时对我所说,布洛克曾经请人将自己介绍给她。那布洛克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名字呢?我简直惊讶得呆若木鸡,半天回答不上那问话来。

不管怎么样,我恭贺你,他对我说,你大概跟她没有搅在一起。在那之前几天,我在环城火车上遇到她。她同意垂青你的奴仆,为他宽衣解带。我从未度过那样美好的时刻。不巧,我们刚要制订各种措施以再次见面时,有一个她认识的人不识时务,在倒数第二站上了车。

我一言不发,似乎这使布洛克先生感到不快。

我希望借助于你得知她的地址,他对我说,并且每周数次到她家去品尝厄洛斯①的快乐,神仙们也珍视这种快乐的。不过我并不坚持,既然你装模作样要为一个职业妓女保密。她在巴黎和日角之间,一连委身于我三次,而且非常风流。哪天晚上,我一定会找到她的。

①厄洛斯是希腊神话中的爱神,即罗马神话中的丘比特。

这次晚餐之后,我又去看望布洛克。他来访问我,可我出去了。他要求见我时,被弗朗索瓦丝看见。虽然他来过贡布雷,但是不巧,弗朗索瓦丝直到那时从未见过他。所以她只知道一位我认识的先生来看过我,她不知道为何而来,那个人衣着一般,并没有给她留下很深的印象。弗朗索瓦丝对社会的某些看法我一直是搞不大懂的,可能一部分看法是建立在对一些词义的混淆上。一些名词,她有一次把这个当成那个,从此一直混淆下去。这些事我很清楚,很久以来在这些情况下我已经不再费力气去琢磨,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其实是白费力气地去研究一下,布洛克这个姓对弗朗索瓦丝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